首先,实践改铸和发展着人的自然属性。所谓人的自然属性,是指人的肉体组织、生物性的欲望和需要。毫无疑问,人们之所以劳动,是受人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问题在于,劳动、实践一经开始就成为强大的推动力,开始支配人类生物进化的方向。“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7]实践使人的自然需要的对象、内容和满足方式与动物相比发生了质的变化,赋予它们属人的社会、历史性质,从而改铸和发展着人本身特有的自然属性,使人成为“能动的自然存在物”。
其次,实践生成和发展着人的社会属性。“无论是通过劳动而达到的自己生命的生产,或是通过生育而达到的他人生命的生产,就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8]在实践中生成的社会关系反过来制约和规定着人的本质。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而现实的社会关系又是在实践活动中生成的。换言之,人是在实践活动中“创造、生产人的社会关系、社会本质”,从而使自己成为“社会存在物”。
再次,实践生成和发展着人的精神属性。人的生命活动是“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区别开来,使人成为“有意识的类存在物”。问题在于,人的意识是在实践中生成、实现和确证的,即使语言也“是一种实践的、既为别人存在因而也为我自身而存在的、现实的意识”[9]。这就是说,实践使人的生命活动成为有意识的生命活动,使人成为“有意识的类存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