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罗慕路斯带领一小撮牧羊人和亡命之徒,在台伯河附近占山为寨以来,10个世纪倏忽之间已成过去。[399]最初4个世纪,罗马人胼手胝足获得了战争和施政的经验。他们严格运用这些规范,加以上天的垂爱,在接下来的3个世纪里,击败四面的敌人,统治欧、亚、非许多专制王国。到最后的300年,则消耗在表面的繁荣和内部的腐化之中。罗马现在成了军人、行政官吏和立法者的国家,这些人来自罗马的35个部族,共同融会成人类的共同集团,里面混杂着数以百万计的奴隶和省民,他们有罗马人的名字却没有罗马人的精神。一支佣兵,征自边疆的居民和蛮族,系唯一保持独立和滥用独立的人。在他们动乱不安的选择下,叙利亚人、哥特人和阿拉伯人相继登上罗马的王座,被赋予统治西庇阿征服地区和西庇阿自己家乡的专制权力。
罗马帝国的疆域仍然是从大西洋到底格里斯河,从阿特拉斯山到莱茵河和多瑙河。从世俗的眼光看来,菲利普是一位比哈德良或奥古斯都拥有更大权力的君主。虽然罗马看上去与过去没有什么不同,但令人精神昂扬的进取心早已被抛到九霄云外,人民的积极性受到暴政的压迫而变得灰心丧志,军团的纪律在各种德行消失之后,独自支持起了国家的宏图大业,却因皇帝的野心而腐化,或因皇帝的懦弱而废弛。边疆地区实力衰弱,专恃防御工事,日积月累逐渐腐烂崩塌,大部分的行省成为蛮族逐鹿之场,不久他们便发现罗马帝国已步入没落之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