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这种敬老、养老的风俗,是同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传统分不开的。究其原因有四点:首先是因为这些年老长者曾经对社会进步、生产发展、抚养子女等方面做出了一定的贡献,理应受到后生子女社会的尊重。其次,老年人的精力和体力虽不如青壮年,但他们的才能和智慧并没有由于年老体衰而失去意义,因为在中国古代的农业生产中,老年人经验丰富、生产技术娴熟,完全可以为后来者提供必要的指导。再次,中国传统的宗法制度,对老年人在家族的权威也起到了强化的作用。最后,是由于儒家敬老、养老思想的强大影响。
四、官民结合的社会福利与公益事业
对于各种灾害给予百姓生活带来的困难,明王朝一方面设立必要的社会保障福利机构帮助解决,另一方面又鼓励民间互救互济。政府同民间一起办社会公益事业,以此来稳定明朝的封建统治。
官办福利机构及其职能 明代官办的社会福利机构有官仓、养济院、漏泽园、常平仓、预备仓、惠民药局等。
官办的社会福利机构,首先是对在自然灾害中受灾最厉害的地区提供食物、银两及医疗的救济。具体的办法就是打开“官仓”,向灾民发放粮食及衣物。《明英宗实录》卷三十一记载,正统二年(1437年)六月,直隶凤阳、淮安、扬州诸府,徐、和、滁诸州及河南开封府分别上奏:“自四月至五月阴雨连绵,河淮泛涨,民居、禾稼多致漂没,人不聊生,势将流徙。”明英宗即命行在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贾谅和工部侍郎郑辰等前往赈济。贾谅陛辞时,英宗告谕说:“民困已甚,卿等速往发廪赈之,抚恤得宜,毋令失所。河堤冲决,相机筑塞,毋兴大役,重困吾民。”其二,除开官仓赈济粮食外,货币救济也是常用的方法之一,让受灾者用钱去购置必需的生活用品。其三,实行医疗救济。因为自然灾害的到来,常常伴随着疾病和瘟疫,给本来已受到重创的灾民带来新的威胁。而民间在此时又往往缺医少药,自己无力抵御疫病。为此,明政府一是派遣医疗特使前往灾区巡诊。二是输送药物。张瀚的《松窗梦语》载,明世宗曾亲自为灾民配制药方,名曰“如意饮”,“每药一剂,盛饮锦囊,盖以嘉靖钱文,为煎之费”。三是建立医疗机构,救治灾民和无钱治病者,于洪武四年设置了国家性的医疗福利机构惠民药局。[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