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班匠包括六十二行匠人。后来又细分为一百八十八种行业,从笺纸、表背、刷印、刊字、铁匠、销金、木、瓦、油、漆、象牙、纺棉花,到神箭、火药等等,每种人数由一人到八百七十五人不等。内廷有织染局,神帛房,和后湖(今南京玄武湖)织造局,四川、山西诸行省和浙江绍兴织染局,规模都较大。留在地方的匠户除执役于本地织染局以外,如永平府就有银、铁、铸铁、锡、钉铰、穿甲等二十二行。
匠户人数多,分工细,凡是宫廷和军队所需用的手工业制造品,都由匠户执役的官手工业工场的各局制造供给。这种落后的奴隶制度的生产,使得消费量最大的宫廷和军队,不需倚靠市场,便可得到满足;同时,它所生产的成品,也不在市场流通,这样,就直接对社会上的私人手工业作坊的扩大生产起了束缚和阻碍的作用,延缓了社会的向前进展。并且,官手工业工场的生产,是不须计较成本的,因为一切劳动力和原料都可以向人民无代价征发或由全国各地以贡品的方式供应,不受任何限制,官手工业工厂的产品即使有部分作为商品流入市场,私人手工业作坊的产品也不能和它竞争。在另一方面,自元初以来,把技术最好的工人签发为匠户,子孙世袭,连技术也被宫廷垄断了,私人手工业作坊所能雇用的只是一般工人,技术提高受到了一定的限制。明初把匠户分作住坐、轮班两种,轮班的除分班定期轮流应役以外,其余的时间归自己支配,住坐的也有三分之二的时间归自己支配,制成的产品可以在市场出售,对于市场商品的扩大,技术的交流和改进,都发生了一定的刺激作用。以此,明初对匠户生产力的解放尽管是不彻底的,但比之元朝的奴隶制生产,却是一个大大的进步,有其积极意义。另一方面,因为解放是不彻底的,还保留着部分的变相奴隶制劳动,这种无偿的强制的劳役,不能不引起匠户的反抗,除了逃亡之外,唯一可以采取的手段便是怠工和故意把成品质量降低。以此,匠户制度束缚和阻碍生产技术的不断提高;妨碍私人手工业工场的发展;隔绝商品的流通,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原始资本的积累都是起着扼制、停滞的消极作用,我国封建社会的长期停滞,止足不前,看来匠户制度是要负一些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