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认为过去事可知,未来事不可知,其实不尽然。如今讲堂桌上放此茶杯,不知何时何人在此放上,在我说来却不易知。此茶为我而设,我渴时可饮,饮后可以解渴,在我说来却极易知。又如我在此讲话,如何发心决定讲此题,那时心境已如泥牛入海,浑化无迹,在我此刻却成为不易知。但此下将讲些什么,则此刻已定,断然可知。
我们也可说,事不可知,而理则必可知。诸位当先具有一信仰,即天地间任何事都离不了有一理。诸位当坚信,天地间无无理之事。合理则事成,失理即事败。理属公,欲属私。存了“私欲”,即昧了“公理”。欲合理,则所欲亦是公而事必成。欲违理,则所欲只是私而事必败。此理此事则断然可知。若理不存在,或有不信,则一切历史将无可说。
所谓“历史人物”,必然是一个能合理行事之人物。有如此人物,始能负起历史上所赋予的使命。我们当要有此智慧,有此胸襟与抱负。不合理的人物,则只能来使历史黑暗,甚至毁灭,使历史失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