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主张见到自己没有见过或弄不清楚的事物先努力去理解它体味它,确有把握了,再批评它匡正它。我不赞成那种凡遇到自己不明白的东西就声讨一番,先判罪再找理由的恶习。自己弄不懂的东西不一定就坏,对于自己闹不明白的东西明智的做法是一看二研究,不行就先挂起来。
所谓理解也就是弄清真相的意思,先弄清真相再做出价值判断,这是最根本的原则。先做出价值判断再去过问真相,乃至永不去过问真相,这是聪明的白痴的突出标志。
任何人试图以真理裁判者道德裁判者自居,以救世主自居,众人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不要随便信他。
所以我提倡费厄泼赖,我不相信鲁迅的原意是让人们无止无休地残酷斗争下去。
所以我赞成不搞无谓的争论,对于花样翻新的名词口号,对于热点热门,对于咋咋呼呼,我常常抱不为所动所怒,静观其变,不信其邪,言行对照,比较分析的态度。
所以我常常怀疑关于自己已经发现终极真理的自我作古的宣告。
第六,我承认特例,但更加重视常态;我梦想某种瞬间,但更重视经常。我不相信用特例和瞬间来否定常态和一般的矫情,不管这种矫情以什么样的大言的形式出现。